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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普洱茶无生产日期?卖家退一赔十

故事开头:细小陈的网购经历

听上去, 商家态度蛮优良的,但细小陈不领情。

网购普洱茶无生产日期?卖家退一赔十
网购普洱茶无生产日期?卖家退一赔十

在产品包装标注方面细小陈在某电商平台花费2880元买了4提普洱茶饼。到货后 他找到茶饼外包装上关于产品名称、净含量、产品配料、原料产地、产品施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均完整,唯独生产日期一栏为空。

案件审理:衙门认定普洱茶属于预包装食品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艳锋表示, 细小陈觉得卖家应当按照食品平安法的规定退一赔十,接着便将涉案店铺及商品投诉到生产厂家所在地的买卖场监管局,并得到了“在当地并无茶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以及“在产品包装标注的厂址并未找到相应茶厂”的答复。

涉案商品的茶饼已经过筛分、 紧压、干燥等特定工序,改变了茶叶基本天然性状,不再是源于种地的初级产品,且涉案产品已经过包装,应属于预包装食品范围。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属有力制性标示项目, 而且对于涉案茶叶来讲,特定年份生产还属于其基本上卖点,势必会对消费者造成认知上的引导,生产日期的遗漏属于商品关键信息的缺失,而不合王法规定中的“标签瑕疵”,所以呢能认定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

衙门断决:卖家退一赔十

根据最高大人民衙门关于审理食品平安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说明白的规定, 食品经营者未能给所售食品的正规进货来源的,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平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衙门应予支持。

到头来 衙门断决卖家退还细小陈购物款288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款28800元,细小陈应退还涉案茶叶给卖家。

警示:网购茶叶需注意标签信息

王艳锋有力调, 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平安的第一责任人,非...不可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即便商品通过中间商采购,经营者仍需对产品来源和标签完整性负责,不能以“未直接对接厂家”为由推卸责任。

主审法官王娟提示消费者,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信息是判断其平安合规的关键依据,随便哪个缺失均兴许关系到食品平安或误导消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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