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用增强型儿童约束系统销往欧盟的通知尊敬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会员
亲爱的会员们,近日我们收到了一则关于机动车用增强型儿童约束系统销往欧盟的通知,现将相关信息与大家分享。
一、背景为确保儿童乘车安全并符合欧盟和英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所有在阿里巴巴国际站销售的机动车用增强型儿童约束系统商品必须经过正规认证与检测。

本次管控范围包括儿童约束系统,具体商品包括安全座椅、婴儿提篮、车用儿童增高垫和其他安全座椅类设备。
三、合规要求
产品标识与标签要求
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2、"婴儿座椅"指的是一种旨在使儿童以向后倾斜的半躺姿势被约束的系统。它的设计目的是在正面碰撞的情况下,将约束力分散在儿童的头部和身体上,不包括其四肢。
4、"特殊需求约束"是一种为因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有特殊需求的儿童设计的儿童约束系统。
5)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6、营销与推广规范: 营销与推广活动必须遵守欧盟与英国的广告法规,禁止误导性或错误使用方法的宣传,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7)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8)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9)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10)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11)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12)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13)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14)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15)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16)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17)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18)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19)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20)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21)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22)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23)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24)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25)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26)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27)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28)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29)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30)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31)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32)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33)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34)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35)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36)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37)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38)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39)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40)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41)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42)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43)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44)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45)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46)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47)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48)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49)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50)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51)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52)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53)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54)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55)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56)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57)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58)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59)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60)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61)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62)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63)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64)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65)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66)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67)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68)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69)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70)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71)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72)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73)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74)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75)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76)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77)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78)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79)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80)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81)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82)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83)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84)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85)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86)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87)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88)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89)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90)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91)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92)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93)标签形式禁止:旗帜类型的标签不被允许
94)使用方向:明确标示儿童约束系统相对于车辆的安装方向
95)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96)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97)i-Size标志:产品需附有不小于25×25毫米的i-Size标志,标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确保清晰可见。
98)合规性标志:清晰可见且永久性
99)制造商信息:清晰且永久性地标记制造商的名称、首字母或商标
100)生产年份:除带子或束带外,产品应明确标记生产年份
101)说明书: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应附有以销售国语言编写的说明书
102)适用年龄限制:对于前向式儿童约束系统,禁止15个月以下的儿童使用
103)化学成分声明:制造商需书面声明,所有儿童可接触的材料的化学成分符合EN 71-3:1994/A1:2000/AC标准
104)特定车辆ISOFIX标记:针对特定车辆的ISOFIX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应附有永久性附加标签
105)警告标签尺寸:警告标签尺寸不得小于60毫米宽、120毫米长
106)额外标签需求:如标签有遮挡,则需附加额外标签,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至少有一个警告标签在所有使用配置中永久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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