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有哪些具体的检验检疫要求呢
一、 法规背景与实施时间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4月8日审议tong过并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办法的出台,无疑为我国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geng为明确和规范的指导。
二、 非食用动物产品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非食用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但非供人类或动物食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衍生物、加工品,如皮张、毛类(含羽毛、羽绒)、纤维、骨、蹄、角、油脂、明胶、标本、工艺品、内脏、动物源性肥料、蚕产品、蜂产品、水产品、奶产品等。
三、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I级、II级、III级和Ⅳ级。
| 风险级别 | 产品示例 | 检验检疫要求 |
|---|---|---|
| I级 | 原皮、 原毛、原绒、未水洗的羽毛羽绒等 |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
| II级 | 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原皮,灰皮、浸酸皮等 |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
| III级 | Yi鞣制动物皮张,洗净毛、水洗羽毛羽绒等 | 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 |
| Ⅳ级 | Yi脱脂或染色的装饰羽毛羽绒、炭化毛等 | 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 |
四、进境时的申报流程及所需文件
进口商huo者其代理人在非食用动物产品进境前huo者进境时向进境口岸海关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输出国家huo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等单证,I级和II级风险产品一边提供检疫许可证,我算是看透了。。
五、 检验检疫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海关签发《进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huo者在指定企业加工;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huo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huo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需要对外索赔的,由海关出具相关证书。
六、 我国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标准体系建设正逐渐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我国口岸动物检疫的执法基础和保障,为我国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律法支持。
七、 与反思
yin为国内居民消费多样化需求攀升,我国非食用动物产品的进口量逐年增加。在保障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质量平安的一边, 物超所值。 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对维护我国公共卫生平安。这一现象无疑应当引发我们dui与检验检疫工作重要性的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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