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电商出海

越南拟实施暂准进出口制度,这难道不是一个新的疑问吗

一、越南暂准进出口制度概述

根据越广州网络推广公司互联网通社6月12日报道,越南政府已颁布第64/2020/N-CP号议定,引导实施《伊斯坦布尔公约》暂准进出口制度。

越南拟实施暂准进出口制度,这难道不是一个新的疑问吗
越南拟实施暂准进出口制度,这难道不是一个新的疑问吗

该议定涉及海关手续、海关检查监督、ATA单证册(ATA Carnet)签发手续、保障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等的规定。

该议定不适用于邮政发出货物和过境货物。

该规定明确暂准进出口货物包括该议定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的展示品;广告材料和展示商品;翻译设备、录音设备、摄影设备等。

根据该议定的暂准进出口货物不能以其它目的使用。在活动结束后,暂准进出口货物需要进行再出口再进口,或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货物使用目的转换手续。

二、暂准进出口制度实施时间及好处

关于暂准进出口的时间,该议定规定,货物暂准进出口的时间为12个月,并在ATA单证册有效期内使用。

什么是暂准进出口制度?

暂准进出口制度是某些货物,为特定目的进出口并有条件免纳进口关税,暂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的义务,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而产生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或复进口的货物的法律规定。

暂准进出口制度实施后,进出口企业将享有更多好处。具体为,加入《伊斯坦布尔公约》后,企业只要在商品出口国申请“暂准进口通关单证册”,然后企业可在一年的期限内在《伊斯坦布尔公约》各缔约国开展相关业务。因此,企业可节省办理海关手续的时间和成本。

“暂准进口通关单证册”又称为货物免税进口护照,其帮助货物更快地清关。海关机构能够减少大量关于行政手续的工作,从而提高清关的效率。

三、我国加入《伊斯坦布尔公约》的意义

《伊斯坦布尔公约》于1990年6月26日签署,1993年11月27日起生效。迄今为止,全球已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伊斯坦布尔公约》。

该公约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为国际交往带来实际利益并确保作为海关合作理事会的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便利货物暂准进口活动。

我国国务院于1992年5月18日正式加入《ATA公约》及《伊斯坦布尔公约》,并接受其附约A和附约B;对邮运货物是否使用ATA单证提出保留;指定中国国际商会作为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

四、越南暂准进出口制度实施注意事项

1. 企业需在商品出口国申请“暂准进口通关单证册”,并确保单证册在有效期内使用。

2. 暂准进出口货物不能以其它目的使用,活动结束后需进行再出口再进口或办理货物使用目的转换手续。

3. 企业需关注越南海关的最新规定,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越南拟实施暂准进出口制度,为进出口企业带来更多便利。企业应充分了解该制度的相关内容,合理利用暂准进出口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电商与自媒体将更加注重用户体验与内容创新,从业者可以通过实际体验来验证这一趋势。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验,看看是否与我们的预测一致。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小川电商

原文地址:https://www.jinhanchuan.com/12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