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通知书≠劳动合同?它隐藏着哪些潜在风险
在职场中, 我们常常会收到入职通知书,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等同于劳动合同。那么入职通知书与劳动合同之间有何不一样?它们又隐藏着哪些潜在凶险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玩意儿谜团。

一、 入职通知书与劳动合同的不一样
先说说我们需要明确入职通知书与劳动合同的定义。
1. 入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发出的通知, 基本上内容包括入职时候、报到地点、所需资料等。
2.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王法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责任。
从定义上能看出,入职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着明显的不一样。入职通知书仅仅是入职前的通知,并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王法效力。
二、 入职通知书隐藏的潜在凶险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凶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候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钱的凶险。
2. 权益受损的凶险:入职通知书通常只包含基本的信息, 如入职时候、职位等,而劳动合同则涉及双方的权力和责任,如工钱、好处、干活时候等。如果仅依靠入职通知书,劳动者兴许会在权益受损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 劳动关系不稳稳当当的凶险:入职通知书无法明确劳动合同期限, 兴许弄得劳动关系不稳稳当当,给双方带来不少许不了的困扰。
三、 怎么应对潜在凶险
1. 确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务少许不了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
2. 认真实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正规、合理。
3. 保留相关凭据:如有需要, 保留入职通知书、劳动合同等相关凭据,以便在日后维权时用。
四、 案例琢磨
刘某入职某公司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刘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钱。公司以入职通知书代替劳动合同为由不要支付。经仲裁和衙门审理,到头来衙门断决公司支付刘某双倍工钱。
入职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着本质不一样,劳动者在入职后务少许不了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一边,认真实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相关凭据,以应对潜在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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