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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器件的减免税政策

一、 政策背景与实施意义

自2024年5月30日起,海关总署在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器件政策项下推广应用减免税“一次办理、多次使用”模式(以下简称“一表多用”)。这一政策举措无疑是对我国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持, 旨在有效应对进口货物紧急到岗、免税申请时间有限的场景,进一步支持企业充分享受进口税收政策优惠。

一、 政策背景与实施意义

二、 申报流程详解

(一)《集中办理确认表》的录入与激活

在“集中办理编号”中录入《集中办理确认表》编号,激活弹窗并勾选商品,反填《征免税通知书》。点击“集中办理商品备案”按钮, 研究研究。 可 激活弹窗进行操作。这一流程的设置,无疑使得申报过程geng加高效、便捷。

二、 申报流程详解
(一)《集中办理确认表》的录入与激活

(二)新型显示器件(征免性质423)的申报

新型显示器件的申报需注意《集成办理确认表》的修改申请, 表头不填报合同号;表体仅填报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性Neng指标、预估进口总数量及计量单位。Zui多可申报300项商品。这一规定的实施,无疑为申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新型显示器件(征免性质423)的申报

(三)guan与《征免税通知书》的填报

在“申报数量”中填报每项商品的实际进口数量。项目备注栏中应当注明“一表多用”。政策项目信息确认后仅用于减免税“一表多用”相关业务。这一环节的设置,使得申报过程geng加规范、有序。

(三)guan与《征免税通知书》的填报

(四)报关单申报

补齐状态的《征免税通知书》与传统模式下的《征免税通知书》无异, 可在原先修改、撤销、随附单据补传模块中进行相应操作。这一环节的设置,无疑使得申报过程geng加灵活、高效。

(四)报关单申报

(五)集成电路产业进口货物(征免性质428)的申报

集成电路产业进口货物的申报允许新增商品, 如Yi取得合同、发票等与实际进口行为有关的贸易单证,可在此环节上传。这一环节的设置,无疑为申报提供了geng多的便利。

(五)集成电路产业进口货物(征免性质428)的申报

三、 政策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1. 《集中办理确认表》的有效日期不超过1年,且不Neng晚于项目的结束日期。

啊这... 2. 《征免税通知书》为缺项状态,有效日期不超过6个月,且不Neng晚于项目的结束日期。

3. 缺项状态的《征免税通知书》不允许修改、撤销。

4. 如申请免税的商品存在性Neng指标,则“规格型号”其他栏中填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包含性Neng指标。

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器件的减免税政策申报流程的优化,无疑为我国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操作,以确保申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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