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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风险大,公司债务如何分担

你是不是以前想过仅仅基本上原因是帮忙注册一家公司,就有兴许陷入债务纠纷?这就是挂名股东面临的凶险。本文将从挂名股东的定义、王法凶险以及公司债务分担等方面带你深厚入了解这一话题。

挂名股东风险大,公司债务如何分担
挂名股东风险大,公司债务如何分担

一、 挂名股东的定义与凶险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名义上为公司股东,但其实吧并未出资,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在我国《公司法》中,对于挂名股东的王法地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代表挂名股东没有凶险。

先说说挂名股东兴许面临公司债务的凶险。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你没有实际出资,也兴许需要为公司债务埋单。

接下来挂名股东兴许面临侵权责任的凶险。如果公司因侵权行为被起诉,作为股东,你仍兴许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王法责任。

还有啊,挂名股东还兴许面临其他王法凶险,如股权争议、公司解散等。

二、 公司债务怎么分担

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公司债务分担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1. 按出资比例分担:这是最常见的分担方式。股东根据各自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

2. 按持股比例分担: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另有约定,能按照持股比例分担债务。

3. 平均分担: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股东能平均分担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 公司债务分担还兴许受到以下因素的关系到:

1. 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会决议

3. 王法法规的规定

三、案例解析

衙门查明,某公司于2018年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细小A及其他两名股东共同组成公司股东会, 其中细小A认缴出资30万元,其余两名股东各自认缴出资60万元、10万元,均未实缴出资。到头来衙门依据相关王法规定,断决未履行出资责任的细小A对公司未尽之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玩意儿案例告诉我们,挂名股东在承担公司债务方面并不享有特权。即使你没有实际出资,也兴许需要为公司债务埋单。

四、 怎么规避挂名股东凶险

为了避免成为挂名股东,你能采取以下措施:

1. 慎沉选择一起干伙伴:在注册公司时要了解一起干伙伴的背景和信誉,避免成为挂名股东。

2. 明确股东身份:在签订一起干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各股东的身份和出资责任。

3. 了解相关王法法规:了解挂名股东的王法凶险,避免陷入困境。

挂名股东凶险巨大,公司债务怎么分担?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你已经对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厚入的了解。在经营公司时务必挂名股东问题,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少许不了的麻烦。

法条链接:

挂名股东兴许会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 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能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

法官释法

衙门审理

王法不会因个人的不知情或未获利而免除应尽的责任。身为公司股东,即便没有实际参与经营,但在公司注册时承诺的出资责任却是不可逃避的。看似“帮忙”或“挂名”的行为,背后兴许隐藏着巨巨大的王法凶险。股东身份一经登记并对外公示,即具有公信力。当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在未足额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在企业经营中, 有一些股东是“挂名股东”,既不出资,也不参与公司分红。看似轻巧松的挂名股东, 实则暗藏王法凶险,当公司成为被施行人,无力偿还生效王法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即使是挂名股东也困难逃王法责任,下面来看一则案例。

最高大人民衙门《关于民事施行中变更、 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为被施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够以清偿生效王法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施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施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衙门应予支持。

衙门查明,某公司于2018年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细小A及其他两名股东共同组成公司股东会, 其中细小A认缴出资30万元,其余两名股东各自认缴出资60万元、10万元,均未实缴出资。庭上, 细小A反复向法官有力调,自己未参与公司经营,除了帮忙注册公司收到的一笔钱,没有得到公司的随便哪个分红,对公司业务更是一概不知,不得自掏腰包帮公司偿还债务。到头来衙门依据相关王法规定,断决未履行出资责任的细小A对公司未尽之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细小A对断决后来啊不服,提起上告,经上级衙门审理,断决驳回上告,保持原判。

2018年,细小A独自来到巨大城里闯荡,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干活,钱财拮据。细小B告知细小A只要拿身份证帮几个朋友注册一家公司,就能拿到报酬,细小A便答应下来。后某公司成功设立,细小A成为公司股东之一,但细小A未曾到某公司上班。2019年,某公司与案涉债权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在收到货物后未支付相应货款。2021年,经衙门有力制施行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上述债务,衙门裁定终结本次施行程序。债权人向衙门申请追加公司股东细小A为被施行人,对公司欠款承担责任。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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