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东是否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范围如何界定
作者:数据驱动增长官•更新时间:12小时前•阅读0
公司债务问题总是如影随形。那么当公司陷入债务困境时追加股东是不是需要承担这些个债务呢?责任范围又是怎么界定的呢?本文将带你深厚入探讨这一话题。

追加股东是否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范围如何界定
一、 公司债务与股东责任的关系
先说说我们要明确一个原则: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己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不应由股东个人承担。
二、 追加股东承担债务的条件
只是在有些特定情况下股东兴许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以下情况兴许触发追加股东承担债务的责任:
- 出资不实
- 抽逃出资
- 人格混同
- 清算违法
- 担保责任
这些个情况的核心在于说明股东行为与公司偿债能力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三、 怎么追加股东承担债务
要追加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则需要说明有股东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比如 以下股东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 抽逃出资的股东
还有啊,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 公司股东退股后是不是承担债务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后是不是承担债务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东退股后原则上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只是如果退股时存在违规行为,如未按照法定程序退股、隐瞒债务等,股东兴许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 案例琢磨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经打听找到,该公司股东甲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且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能申请追加股东甲为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人。
追加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较为麻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觉得能咨询专业讼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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