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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制度

商标注册已成为企业品牌保护的重要手段。只是,商标注册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异议环节尤为关键。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制度,助您在品牌保护的道路上更加得心应手。

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制度
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制度

一、马来西亚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1. 在先权利冲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已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2. 缺乏显著性:商标仅为通用名称、描述性标志或缺乏识别性。

3. 恶意注册: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使用仍恶意抢注。

4. 违反公序良俗:商标包含误导性、欺骗性内容,或违背社会道德。

5. 其他法定禁止事由:如涉及国家标志、名人姓名等受保护元素。

二、马来西亚商标异议流程

1. 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向MyIPO提交异议通知书,说明理由并附证据。

2. 被异议人答辩:被异议人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否则视为放弃商标申请。

3. 证据交换:异议双方可进行多轮质证,提交补充证据。

4. 听证与裁决:MyIPO审查员综合双方材料作出书面裁决,支持或驳回异议。

5. 后续救济:对裁决不服的一方,可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三、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周期

通常情况下,马来西亚商标异议程序耗时12-24个月。具体周期受以下因素影响:

  • 案件复杂性:涉及跨国商标、多类别争议的案件耗时更长。
  • 证据提交效率:双方补充证据或申请延期会延长周期。
  • MyIPO案件积压:可能导致听证延迟。

四、马来西亚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1. 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援引法律条款,如《商标法》第14、15条等,并提供初步证据支持主张。

2. 异议人提交完整证据:包括 Statutory Declaration。

3. 被异议人提交反驳证据:双方可进行多轮质证。

五、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马来西亚商标异议程序由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MyIPO负责商标的注册、审查、公告及异议处理,其下设的商标注册处具体受理异议申请。

六、案例分析

以某电商平台为例,其在马来西亚申请注册了一款产品商标,但遭到另一家企业的异议。经过调查,发现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且存在在先使用的情况。最终,MyIPO支持了异议人的主张,驳回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掌握马来西亚商标异议制度,对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充分了解异议时机、流程和策略,才能在品牌保护的道路上更加得心应手。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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