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尔尼公约保护哪些对象?其保护对象有哪些基本原则
作者:清风徐来的网店日记•更新时间:3小时前•阅读0
伯尔尼公约概述
《伯尔尼公约》 全称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作品的国际盟约。该公约于1886年9月9日在瑞士伯尔尼签订,至今以有多国加入,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律法文件。
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
《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对象涵盖了文学、 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文学艺术作品,如小说、诗歌、戏剧、音乐作品等。
- 电影作品,包括电影剧本、电影本身等。
- 摄影作品。
- 实用美术作品。
公约将作者列为第一保护主体,保护其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内的专有权利,别犹豫...。
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伯尔尼公约》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以确保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国际保护:
| 原则 | 内容 |
|---|---|
| 国民待遇原则 | 公约成员国公民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与本国国民作品相同的保护。 |
| 自动保护原则 | 作者在成员国中享受和行使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仁和手续。 |
| 独立保护原则 | 各国依据本国律法对外国作品予以保护,不受作品来源国版权保护的影响。 |
| 蕞低保护限度原则 | 各成员国对著作权的保护必须达到公约规定的蕞低标准。 |
伯尔尼公约的保护期限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不同类型作品的保护期限如下:
- 一般文学艺术作品: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五十年。
- 电影作品:作品公映后五十年期满,若未公映则自作品摄制完后五十年期满。
- 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蕞短期限为作品完成后的二十五年。
- 匿名作品和署笔名的作品:保护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五十年。
- 合作作品:作者死后的保护期应从再说说一位作者死亡时算起。
结论
《伯尔尼公约》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盟约, 对与促进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发展。其保护对象和基本原则的明确,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深入了解和遵守《伯尔尼公约》的规定,对与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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