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的开证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等当事人和角色具体指什么
作者:爆款制造机•更新时间:4小时前•阅读0
一、 信用证概述
信用证作为一种国际贸易结算的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银行信用,旨在为买卖双方提供一种保障,确保交易的平安和可靠性。在信用证的运作过程中,涉及多个当事人和角色,每个角色者阝有其特定的职责和权利。
二、 信用证中的关键当事人
| 当事人 | 定义 |
|---|---|
| 开证申请人 | 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口商,即买卖合同的买方。 |
| 开证行 | 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 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
| 受益人 | 信用证指明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一般是出口商。 |
| 通知行 | 按开证行的请求, 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
| 议付行 |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对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及/或单据进行兑付的银行。 |
| 付款行 | 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通常是汇票的受票人。 |
三、 各当事人的具体角色与职责
1. 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作为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其主要职责包括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缴纳开证押金等。开证申请人承担远期付款(贴现)利息,受益人即期得到付款。
2. 开证行
开证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扮演着核心角色, 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承担首要付款责任、审核单据等。开证行可拒付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的单据,当冤大头了。。
3. 受益人
受益人作为信用证的收件人,有权按信用证规定签发汇票向指定的付款银行索取价款。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 应仔细核对并条款嫩否履行,如信用证与合同条款不符或信用证条款无法履行时有权要求对信用证进行修改。
4. 通知行
通知行按开证行的请求, 通知信用证的银行,其主要职责是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并及时、 换句话说... 准确地通知受益人。通知行如不愿通知或无法鉴别,则必须毫不迟延地告知开证行。
5. 议付行
议付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对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及/或单据进行兑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即可垫付汇票和/或单据的款项,在扣减垫付利息后将净款付给受益人。
6. 付款行
付款行是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其主要职责是兑付汇票并承担付款责任。付款行如同一般的汇票受票人,一经付款,即使事后发现有误,对受款人也无追索权。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当事人和角色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制约。了解各当事人的具体职责和权利,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平安和顺利进行。无疑,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工具,其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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