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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差评风波:浙江上班族遭商家上门怒斥

“外卖,这不仅仅是一份餐食,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体现。”外卖成了无数上班族不可或缺的伙伴。只是近日在浙江金华发生的一起外卖差评风波,却让这玩意儿便捷的服务变得麻烦起来。

王女士,一位普通的上班族,基本上原因是点外卖的经历,竟然遭到了商家的上门怒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王女士在许多次点餐后基本上原因是觉得商家“太抠门”,便在评价中给了差评。商家无法忍受,上门找王女士理论,后来啊引发了轩然巨大波。

外卖差评风波:浙江上班族遭商家上门怒斥
外卖差评风波:浙江上班族遭商家上门怒斥

“我承认我刷差评是不对,但你也不能直接跑到我单位来骂我吧?打个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烫议, 有人支持王女士,觉得商家上门辱骂的行为太过激;也有人同情商家,觉得王女士的“报复性差评”实在太过分。在这玩意儿问题上,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

先说说,对商家进行评价是他们的正当权力。根据《消费者权益护着法》,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力。外卖平台的评价机制,正是为消费者给了这样一个表达意见、维护权益的渠道。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能随意给商家差评。在王女士的案例中,她仅仅基本上原因是没有得到优良评返现,就连续给出差评,其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评价的范畴。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恶意差评”。

,“恶意差评”行为兴许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王法责任。根据《民法典》,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打住侵害、消除关系到、赔礼道歉、赔偿亏本等。

商家上门辱骂王女士的行为也是不妥当的。虽然情有可原,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兴许让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辱骂他人,情节较轻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沉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怎么界定“恶意差评”呢?我们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 是不是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如果消费者给出的差评没有事实依据, 或者与实际情况严沉不符,那么能认定为“恶意差评”。

2. 是不是存在报复心思:如果消费者基本上原因是个人恩怨或者不满, 故意给商家差评,那么也能认定为“恶意差评”。

3. 是不是有敲诈勒索行为:如果消费者利用差评进行敲诈勒索,那么这种行为更是不可容忍的。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 发生, 我们觉得能:

1. 平台方得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比方说设置“追评”功能,让消费者在一段时候后 评价,以少许些恶意差评的发生。

2. 商家得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与消费者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搞优良顾客满意度。

3. 消费者得理性表达诉求,不要基本上原因是个人情绪而给出不合理的差评。

外卖差评风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意识到在享受便捷服务的一边,也要遵守王法法规,维护良优良的买卖场秩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平、透明的消费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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