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网红纳税方式揭秘,如何确保合规
在阳光明媚的玩乐圈, 明星网红们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只是在这片星光背后纳税问题却如同乌云,时常笼罩着他们。今天我们就来揭开明星网红纳税的神秘面纱,探讨怎么在合规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偷税,你真实的了解吗?
先说说让我们来聊聊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税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偷税行为的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许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许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许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明星网红纳税:合规之路
近年来 国税务总局、国广播电视总局等许多部门发布了相关文件,采取有力措施加有力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捐税管理。吕敏进一步说明白, 如果缴税主体是明星艺人或者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应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若是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自行成立个人独资性质的干活室,其收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需要他们个人进行自行申报。
明星艺人、 网络主播缴纳个人所得税
吕敏表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其收入性质。比方说明星从签约影视公司取得的固定工钱, 按照“工钱薪金所得”缴纳个税,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收入越高大税负越沉;他们的片酬、买卖广告等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这类都属于综合收入所得,需要综合汇算清缴。
捐税监管:力度与温度并存
“捐税征管执法既要有温度又要有力度,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下寓捐税执法、捐税监管于捐税服务中,积极回应企业和个人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理正规的涉税费诉求,加有力各行业高大收入人群的捐税管理是捐税基本职能之一。”吕敏有力调。
加有力对文娱业的捐税监管
今年9月18日 国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有力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捐税管理通知》,要求进一步加有力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捐税管理。今年3月,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厚化捐税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在2023年,基本建成“无凶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有力智控”的税务执法新鲜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学问准准的执法转变。
偷税行为:怎么界定?
“这样看来 明星和普通人在纳税规则上其实并没有啥不同,取得相应的收入,就要按照该收入类型依法缴纳个税,只是明星的收入来源更许多样化而已。”吕敏有力调。
规范影视企业、 平台公司等所得支付方的扣缴行为
吕敏觉得能,先说说要规范影视企业、平台公司等所得支付方的扣缴行为,加巨大对利用捐税优惠地区、核定征收等避税行为的反避税干活力度。
合规之路:明星网红的担当
明星网红们作为公众人物,更得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捐税法规,为整个世间树立良优良的榜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合规之路越走越宽阔广,让纳税成为个个公民的责任与担当。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小川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