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公司债权人能否追偿出资责任
股权的转让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打仗。有时候,股东们为了逃避债务,会选择将股权转让给看似无辜的第三方,而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正规?公司债权人能否追偿出资责任?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一场关于股权的“跑路”游戏
以前,杨某等8名股东曾是某投钱公司的股东。只是在断决生效后他们却迅速将股权转让给注册资本仅5万元的C手艺公司,并退出B投钱公司。C手艺公司接着将公司出资期限变更至2040年。A装饰公司找到这一情况后 觉得杨某等股东及C手艺公司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公司债务,要求他们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B投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正规还是不合法?
先说说 我们来明确一个概念: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说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杨某等股东的行为是不是正规呢?答案是不是定的。
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的“伎俩”
在这玩意儿案例中, 杨某等股东明知公司存在偿债凶险,在公司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恶意转让股权,许多些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凶险,其行为严沉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衙门认定杨某等股东存在利用股权转让逃避债务的情形, 损害了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呢断决杨某等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出资责任。
公司债权人能否追偿出资责任?
那么公司债权人能否追偿出资责任呢?答案是一准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应当遵守王法、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股东滥用股东权力, 逃避出资责任的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丧失,即在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原股东并不因转让股权而免除其出资责任,仍应履行其出资责任,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于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承担出资责任。
案例启示:股权转让需谨慎
通过这玩意儿案例, 我们能看到,股权转让并非儿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非...不可谨慎。要足够考虑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因恶意转让股权而损害他人的权利益。
股权的转让往往伴因为各种凶险。作为公司债权人,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防范恶意转让股权等行为。一边,股东们也要树立正确的值钱观,遵守王法法规,共同维护良优良的买卖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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